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有关通知,现启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部实行网络申报。请各有关学院和有意申报课题的老师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汇总课题申报信息并于10月8日之前发至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邮箱(shkxc@163.com);然后在10月30日之前各申报人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供的登录密码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届时社科院将以学院为单位把系统登录密码通知到各位课题负责人。
二、申报数量
1.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限额申报。各市申报限额数如下:南京市,280项;无锡市,250项;徐州市,200项;常州市,250项;苏州市,280项;南通市,280项;连云港市,200项;淮安市,200项;盐城市,200项;扬州市,250项;镇江市,200项;泰州市,200项;宿迁市,200项。各本科院校:15项,师范院校可适当放宽指标;各高职院校:10项。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各设区市、各高校上报名额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30%,“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0%。
2、与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合作管理的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体卫艺专项”、“学生资助专项”、“考试专项”、“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度,主持人须在不同领域(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进行协同创新研究,且第一主持人来自基础教育领域,由第一主持人所在设区市归口申报。“江苏省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每个特色项目研究所原则上限报1项, “苏教名家专项”主持人只限“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并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以上所有专项不列入申报限额数,各委托单位的专项课题由省里统一管理。以省规划办为主,各委托单位和各设区市、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参与日常的课题管理工作。
三、申报选题
“重大课题”与“研究领域”(详见附件),各委托专项课题指南与申报分配指标(详见附件)。其中:20个重大课题名称不得改动,研究内容设计必须紧紧围绕所列出的“研究要点”展开;“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四、申报程序
1.请各有关学院的科研秘书于10月8日之前汇总课题申报信息并将课题申报书(见附件)、评审活页(见附件)以及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的《课题申报汇总表》发至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邮箱shkxc@163.com。
2.10月8日开始,各申报对象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给的登录密码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2021年10月30日24点关闭课题申报管理系统。
联系人:汪 沁 联系电话:83598568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9月5日